国度打消省级挂号肥料异地销售存案审批
省级挂号肥料产物异地销售存案答应打消,可以减轻企业承担。这是继9月初农业部对肥料挂号行政审修正良以来的又一简政放权之举。
在本省取得挂号证的肥料产物异地销售一直需要治理存案手续。农业部《肥料挂号打点步伐》第三十二条划定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分核准挂号的复混肥、配方肥(不含叶面肥)、精制有机肥、床土调酸剂,只能在本省销售利用。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利用的,丁苯胶乳,须由出产者、销售者向销售利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分存案。2009年,农业部《关于切实做好肥料挂号打点事情的通知》(农农发〔2009〕2号)又对异地存案申请书名目、要求、措施、治理时限、不得收费等事项举办了类型。
10月14日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第一批打消62项中央指定处所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抉择》(国发〔2015〕57号)全文内容。国务院抉择打消包罗“外省肥料挂号产物存案答应”等62项中央指定处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。